管理標準:
1、職責:
(1)營銷家人談好代理商,需備注那些區域、年任務量,簽好合同,再把兩份合同寄回公司,運營總監負責批準銷售代理政策、審核批準公司的代理商
(2)代理商和我們分工明確
2、保密
(1)代理商實行“同業禁止”的原則,未經公司同意,代理商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資料泄露給任何第三方,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
(2)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,代理商均不得泄露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,一經發現公司商業秘密,直接走司法程序
3、價格、竄貨
(1)代理商按統一的價格向分銷商供貨
(2)代理商須參照公司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,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
(3)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,產品零售價格不能隨便變動不得超過推薦零售價的5%;
(4)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,嚴禁未經公司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
(5)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、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
(6)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,不提出異議,公司可不追究
(7)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,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,并追究責任